<今日資訊>
政策回顧:財政部關于延續實施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
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相應月份或者季度的稅費。
<今日問答>
問:納稅人登記行業與實際經營不一致的,如何享受延緩繳納政策?
答:對符合緩繳稅費條件的納稅人,登記行業與實際經營不一致等情況,區分兩種情形處理:
一是納稅人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信息為非制造業的,可以向稅務機關提供制造業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超過50%的說明,享受延緩繳納政策,后期需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行業信息更正。
二是對納稅人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為制造業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行業信息,享受延緩繳納政策。